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刘宁)11年前,担心自己年龄偏大,外出务工不好找工作,便冒用比自己小16岁的侄女户口信息办理了二代证。6月19日,保康警方透露,二人双双被行政处罚,相关证件也被收缴。
“户籍显示两个张某燕,同年同月同日生,还是同村同组?”“看照片显然是两个人!”6月19日,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户籍民警在为辖区一妇女换领二代身份证时,被弄得一头雾水。
“与你同村同组的还有一个张某燕吗?”“就我一个......”面对民警的置疑,这名自称叫“张某燕”的中年妇女显得异常紧张。细心的民警立即进入省级人口库,对年龄为36岁的"张某燕"进行历史照片查询,发现其2006年2月8日前使用的照片与现在使用的照片根本不是同一人,而与眼前的这名妇女照片一致。
“讲实话,你是不是冒用他人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这名妇女才道出实情:“我叫史某东,我冒充我侄女张某燕办理了身份证......”
史某东52岁,其侄女张某燕36岁,家住歇马镇同村同组。11年前史某东41岁,当年她为了外出务工,担心年龄偏大进不了工厂,便借用当年25岁侄女张某燕的户口簿,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为本人图像的、有效期为10年的身份证,不想到期换证还是被民警识破。
为何“张某燕”有两个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人口信息库追根溯源查询到:在2006年4月18日,真正的张某燕持本人一代身份证,前来派出所更换二代身份证时,因她本人将户口信息借于史某东使用,导致其自己没有户口。随后,民警根据她持有的一代身份证信息,又为她补录了户口,从而导致重新产生身份证号码并办理了有效期10年的二代身份证。
二人身份证有效期均截止2016年。今年1月11日,张某燕凭过期二代证更换了新二代证。而史某东于今年2月20日,再次借张某燕户口簿到派出所换领二代证,因其提供的户口簿为真实信息,省人口库中的图像又是她本人,导致图像识别未能核查出来。直至6月19日,史某东前来领取自己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的身份证时,被户籍民警发现,真假"张某燕"这才真相大白。
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对史某东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收缴冒领身份证一张;对张某燕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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