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李明国)为强化从优待警,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为全国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保康县公安局积极争取当地县财政支持,经与人寿保险公司沟通,在为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又为全县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和离退休人员补充办理了意外伤害医疗和定额医疗保险。
“该保险的办理,使民警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疾病住院费用得到支持帮助,为缓解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保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负责人介绍,办理此保险后,在职民警年度可享受住院自费2万元的报销保险和1万元的住院补贴。离退休人员年度可享受5千元住院补贴。
据统计,从2017年10月1日保险办理生效以来,保康县公安局已有67名民警享受了该保险红利,累计在保险公司报销保险费用33.1万余元,超出保险费用90%。其中,在报销保险费用的67名民警中,有41%的人员达到了零承担医疗费用。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