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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内侮辱他人 保康一男子被拘五日

发布时间:2018-09-13 16:59:40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刘宁)如今,微信已成为人们密不可分的社交工具,交流、沟通、获取信息也因此变得更加便捷。然而,有些人把微信当成了自己的私人地盘,口无遮拦,肆意发布侮辱他人的言论,心里的不满发泄了,但却触犯了法律。

  近日,保康县歇马镇的洪某因与邻居有些矛盾,便在微信群内公布他人信息,并发表带有侮辱性的言论,对他人名誉和生活带来较坏影响,被保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9月12日,保康县歇马镇的女青年晓娟(化名)到歇马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内指名道姓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发表侮辱言论。晓娟向民警提供了头一天晚上发布在某微信群内的聊天记录和图片截屏。

  根据晓娟提供的截屏信息,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涉及晓娟的微信消息是由微信昵称为“缘随源来”的人发布在多达300余人的一微信群内。信息内容为:晓娟霸道、德行差、乱丢卫生巾,只有死儿绝女的人才干得出来......这些言论导致群内多人围观、调侃,给晓娟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民警通过微信群内其他成员辨认,确认群内昵称为“缘随源来”的成员实为晓娟的邻居洪某。民警随即对洪某进行调查询问,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洪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目前,洪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保康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通过批评教育,洪某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欠妥,后悔不已。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