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付真瑞)9月14日下午,在保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台湾籍居民陈女士为两个儿子成功申报了台湾居民居住证。这是自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保康警方受理的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报业务。
采集居住证指纹信息。 通讯员 供图
申报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通讯员 供图
9月14日下午3时许,原保康县歇马镇三坪村村民陈女士带着龙云、龙宇两儿子来到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咨询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事宜。当她听完民警的政策解读后,立即为两个儿子申报了台湾居民居住证:“没想到受理这么快,当场就能出回执单,这下俩孩子在家乡上学的问题终于解决了,我这颗心也算踏实了,还是大陆政策好啊!”
原来,陈女士早年嫁往台湾,转为台湾户籍,长子龙云今年10岁、次子龙宇6岁。由于忙于生意,陈女士夫妇经常往返台湾与大陆,无暇顾及孩子的读书问题,无奈之下,只好将孩子送回保康歇马老家,请爷爷奶奶照顾,但两个孩子的上学却成了大问题。本月初,陈女士在台湾听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办宣传后,马上从台湾赶回保康歇马老家,第一时间将俩小孩带到受理点城关派出所,没想到一来就受理申报成功。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居住、创业、就读和生活所需而推出的身份证件。申报成功后,将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等9项便利政策措施。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