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田德鹏)20年前,王某修路当炮工时,将未用完的15枚纸雷管和2.78米导火索带回家私藏至今,不想却惹祸上身触犯法律,最终得不偿失被行拘5日。
民警走访。通讯员供图
指认现场。通讯员供图
纸雷管15枚、导火索2.78米。通讯员供图
10月17日9时许,保康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根据群众揭发,在马桥镇中坪村王某家起获纸雷管15枚、导火索2.78米。
经查,王某20年前在马桥横溪修路,从事炮工工作期间,将未使用完的15发纸雷管、2.78米导火索带回家私藏,直至被民警查获,所幸未造成任何事故。
鉴于王某法律意识淡薄,主观危害性不大,且悔过态度较好。10月19日,保康警方对王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