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5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确定了2019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我市枣阳市、老河口市、襄州区被列入此次整县推进试点。
记者了解到,南漳县和宜城市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被列为试点,目前全市共有5个试点县(市)区。新增的3个试点将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任务。
截至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各县(市)区尤其是试点县,正在积极探索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未实行家庭承包、由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可以转化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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