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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出台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办法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08:29 来源: 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倩)产品卖出去了货款收回来却得一个长长的周期;有限的流动资金因为要预交使用费而捉襟见肘;中小企业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我市于4月底出台《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简称办法)。

6月18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操作指南(试行)(简称操作指南)正式出台。该操作指南在办法的基础上,明确了实施细节,通过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流动资金紧张,助推中小制造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用电、用气可先使用后付费

对于企业用电、用气模式的调整,操作指南明确,由市经信局牵头,与国益公司、供电部门、供气部门、中小制造企业签订四方协议后,供电、供气部门将企业付费方式调整为“先使用后付费”。

需帮扶的企业每月15日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后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将帮扶资金需求函告国益公司,国益公司将资金拨付到供电、供气部门。帮扶企业每年只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资金帮扶。

正常帮扶企业应于最后一次帮扶资金到位2个月内还款至国益公司。非正常垫付企业应于下个月7个工作日内还款至国益公司。

招商引资企业免房租三年

对于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由政府平台投资、建设或收储厂房的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按照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房租“三免两减半”支持政策;对租赁由社会资本建设厂房的工业企业(属地政府认可),按照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前三年全额补贴,第四、五年50%的房租补贴。企业在享受政策期限内,每年可申请一次租金补贴,申请补贴金额按照首次合同约定补贴标准和当年实际租用面积核算。租金补贴申请,由租赁厂房企业向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申请,由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并先行垫付,年底按市区财政体制结算。

流动资金困难可缓缴税款

操作指南明确,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在缴纳税期限届满前向属地税务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

同时,对新开办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认定为按季度申报;对其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公历年度内可申请变更一次缴纳期限,由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申请,大厅受理后即时办结。

银行承兑汇票可缴纳社保

对于流动资金困难的中小制造企业,操作指南中明确,在与单位职工协商一致后,可按季于当季末最后一日前缴纳社保。

同时,中小制造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6个月期限内且于当年11月30日前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应大于或等于当期应缴社保“五险”),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对当期应缴社保费可延期至汇票承兑期止缴纳,在延缴期间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可享免费技能培训

对于企业的培训需求,操作指南中指出,由市经信局牵头收集和整理中小制造企业培训需求,开展短期技能和长期订单培养等免费产教联合培训。短期技能培训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参与。

长期订单培养培训由市经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参与,组织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开展1至2年期订单培训。

拖欠企业账款年底全部还清

按照《襄阳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妥善处理企业举报,确保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

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对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多渠道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欠款。

清理涉企保证金

严格落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18〕17号),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清理我市涉企保证金项目,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应在3个工作日内清退返还。

新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

操作指南明确,由汉江国投牵头成立政府全资市级融资担保集团并建立“4321”风险分担机制。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政府出资担保机构担保费收取标准。

同时,中心城区(不含襄州区)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自5月1日后为中小制造企业新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含续贷业务),收取的担保费率低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50%的,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财政给予0.5个点的担保费补贴。

拓宽融资渠道

对于中小制造业企业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操作指南中明确,由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银保监分局牵头,对于暂时流动性不足但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制造企业,通过“连连贷”“循环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解决续贷问题。大力推广“纳税信用贷”“数据网贷”“小微快贷”等纯信用、弱担保信贷产品。积极推广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经营权质押、机器设备抵押、动产抵押等产品。推动移动支付类产品研发,支持中小制造企业实现随时随地完成事务审批、转账汇款、账户管理等各种银行服务。

同时,支持中小制造企业发债融资。由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牵头,支持中小制造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绿色债”,债券成功发行后的一个月内,经发债企业申请,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审核后,市财政局给予发债担保费用全额补贴。

及时受理企业投诉

操作指南明确,由襄阳银保监分局牵头,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有关规定,辖内各银行每月将执行情况报襄阳银保监分局;襄阳银保监分局每季对2019年以来辖内银行新增贷款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疑点问题组织现场核查;及时受理企业投诉,核实企业反映情况,对严重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对现场检查、企业投诉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银行严重违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支持企业账款质押贷款或贴现

操作指南明确,在襄阳市中心城区设立并纳税的供应链基金或保理公司,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的,经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审核后,市财政给予每笔业务服务费用30%的“先垫后补”补贴。

同时,支持企业账款质押贷款或贴现。我市大型龙头企业每年年初向市经信局函告在我市的一、二级供应商名单(中小制造企业)。对大型龙头企业开展账款即收即付的不超过9个月的承兑汇票,经市经信局审核后,市财政给予企业使用承兑汇票的质押贷款利息或贴现费用25%的补贴。承兑汇票用于贴现的,年化贴现费率一般不高于3.5%;用于质押贷款的,质押贷款利率一般不高于4.5%。企业可每季度申请一次贴现费用补贴,每年申请一次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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