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姜雪瑶)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我市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6月18日,《市委编委关于重新核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通知》下发。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核编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核编标准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按照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含职业高中)1:12.5的教职工与学生比重新核编;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班师比1:2核定教职工编制。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班师比1:4核定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按照1:16的教职工与学生比重新核编。
据悉,此次核编工作由各地编办与教育部门按核编标准共同开展测算,预计7月底各地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数额将批准下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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