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闫颖黄永清全媒体记者黄金晶)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近日,市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被处以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25名司机今后再也不能开车了。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中,前一种有11人,后一种有14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953年出生,年龄最小的1999年出生。
2018年10月7日凌晨,19岁的韩某驾驶鄂F99371小型轿车沿人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事故地点时因车速过快,与左转横过道路的市民杜某所骑自行车相撞。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韩某并未立即停车,而是驾车驶离现场,当日5时许又驾车返回现场自首。最终,韩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2018年3月31日晚,段某饮酒后持C1证驾驶奥迪轿车,沿枣阳市中兴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某汽车配件厂门前时,段某所驾车辆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追尾,摩托车主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段某酒后驾驶,被认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些司机被终生禁驾后,可以解除吗?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终生禁驾不得解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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