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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正式重启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06:18 来源: 楚天快报

楚天快报讯(见习记者吴宜芝通讯员赵磊)9月1日起,襄阳市执行新修订的住房(含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办法。这是自停办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两年多来的首次重启。“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房贷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商转公”贷款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与存贷挂钩,与住房套数、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额度相匹配。“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职工已办理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包括购买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等。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不再办理“商转公”,家庭实际拥有住房在二套以上的,也不能办理“商转公”。

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申请人年龄(周岁,下同)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延长5年)。

目前,商转公业务暂限在襄阳市中心城区,即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执行,各县(市)区待当地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条件成熟后实施。中心城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的商业性房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

【责任编辑:白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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