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胡梦思通讯员熊焰)昨悉,襄阳对稳定就业岗位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
据了解,一般企业的返还标准为:上年度不减员的企业,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返还;受影响的外贸企业,减员率低于4.5%的,按60%返还;参保人数在1000人以下(含1000人)减员率低于5.5%和参保人数在1000人以上减员率低于4.5%的企业,按50%返还。困难企业的返还标准为: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3.24%的困难企业,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额。
一般企业的申请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2018年1月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如有欠费,补齐后可申请),且符合返还年度减员率。困难企业还须满足以下条件: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连续亏损,或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企业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襄阳市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和稳岗措施并作出相关承诺。
即日起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襄阳申报;或前往鄂西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详请咨询360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