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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一驾校校长醉驾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11:06 来源: 襄阳日报

身为驾驶技能培训学校的校长,竟然酒后开车,经血液检测,属于醉驾。目前,老河口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袁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袁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查,今年3月23日,袁某与朋友吃饭期间饮酒。饭后,袁某驾驶教练车行至该市洪城门铁路附近,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经鉴定,袁某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226.99mg/100ml,袁某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老河口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袁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琳琪沙涛周亚茹熊秋野)

【责任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