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驾驶技能培训学校的校长,竟然酒后开车,经血液检测,属于醉驾。目前,老河口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袁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袁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查,今年3月23日,袁某与朋友吃饭期间饮酒。饭后,袁某驾驶教练车行至该市洪城门铁路附近,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经鉴定,袁某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226.99mg/100ml,袁某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老河口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袁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琳琪沙涛周亚茹熊秋野)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