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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遭遇转供电不合理加价 监管部门要求物业清退多收电费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09:06 来源: 襄阳晚报

商户(左)向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全媒体记者张嫚摄

襄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嫚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商业主体“减压”,国家出台了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从原来的每度0.87元降至每度0.6907元。

近日,襄州区紫荆花园小区的不少商户反映,物业公司以每度1.12元的价格向他们收取电费,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额度。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即进行实地走访。

调查:转供电加价确实存在

“你看,这是12月17日刚在物业公司买的电,给了500元钱,开了两张收费单。”在紫荆花园小区商铺开理发店的张伟,拿着票据向记者表达疑惑。

一张收费单上写着设施维护费192元,另一张收费单上写着308元购电448度。“我问物业了,设施维护费是什么,物业公司也说得含糊不清。”张伟说,物业费每年一交,1平方米2元,实在不知道设施维护费是什么。

不仅是张伟,在旁边开百货商店的张波也觉得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今年8月以来,500元钱能买448度电,折合一度电1.12元,去年一度电的价格是1.24元,都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商户们表示,他们从媒体上知道了国家一直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明确规定转供电主体缴纳的电费是每度0.6907元。“我开的是理发店,用电特别多,每个月电费至少1000元,经营成本很高。”张伟说。

原因:物业转供电损耗大

为什么物业公司收取电费高于国家标准?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因为物业公司采取的是转供电,电损大,物业公司将损耗转嫁到用户身上了。“很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公司等都采取转供电,用电的商户无法做到‘一户一表’,直接跟供电部门对接。”国网襄阳供电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转供电的主体用一个总电表对接供电部门,商户向转供电主体购电。

现实中,转供电有公共分摊和损耗等情况,所以转供电主体加价收电费。

为什么用电商户不能“一户一表”?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都是租赁的,往往没有产权,不能申报安装。

处理:监管部门要求物业清退多收电费

收到商户投诉后,襄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展开了调查。“物业公司收取电费确实有不规范的地方,我们已经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襄州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林辉表示,电费必须按照每度0.6907元收取,是国家制定的目录电价。

对于正常电损,按《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域,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执行。“若在基础电价上收取7%的电损。折算下来,每度应该是0.739元,物业公司以每度1.12元,甚至是每度1.24元向商户多收取电费属违规行为,多收的电费必须清退。”林辉说。

负责紫荆花园小区物业的襄阳云长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诺,全力整改,按时按规把多收的费用退回到商户手中。

襄州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许明虎表示,将继续加强全区转供电行业违规收费清理力度,遇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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