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吴芳通讯员李丹王珺)1月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财政厅日前下达襄阳市2019年度中央财政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2400万元,奖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明显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其中,奖励市本级860万元、襄州区500万元,奖励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和南漳县各260万元。
2018年,襄阳市坚决打好长江生态修复保护攻坚战,积极推进建立市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率先在市域涉及人口和行政区域较多、水环境保护治理任务繁重紧迫的小清河、滚河、蛮河流域开展市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目前,已促成3条河流流经的7个县(市、区、开发区)分别签订3份补偿协议,按协定补偿基准、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联防共治机制等要求及流域流经地区特点的责任划分,共同筹集保证金1.2亿元,已逐步形成“上下游、左右岸”齐心协力保护流域生态的工作格局,提前达到国家和省提出的2020年长江流域60%以上的市(县)建立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
除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外,襄阳市还采取了断面考核、联防联控、固体废弃物整治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2019年1月至11月,汉江干流襄阳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主要支流水质总体趋于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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