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兴会)2月10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十号通告,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公民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告共有21条内容,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交易等诸多方面。
具体内容上,既有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之类的行为,又有禁止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的行为,还有在全国疫情解除前,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规定(详细内容可扫码查看)。
通告称,凡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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