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企业不能正常开工,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为帮助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本市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稳岗返还操作指导意见》。
2月17上午,市人社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转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制定出《疫情防控期间稳岗返还操作指导意见》,从今天开始本市将启动2020年参保企业稳岗返还申报。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金雪竹说:“500人以下的企业由人社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直接返还2019年失业保险金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据了解,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500人以下的企业可由人社部门直接申报外,对2019年12月参保职工在500人以上,并且没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 5%的企业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要由企业自己来申报。经确认后,再由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另外,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困难企业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
金雪竹说:“对已返还50%的企业,又属于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 5%,或符合困难企业申报标准的,我们将按照差额予以补足失业保险费。”
据了解,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2月18号到3月20号之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可通过湖北省政务网选择襄阳市人社局搜索稳岗返还事项一栏,也可在网上下载《襄阳市企业稳岗返还申报表》后直接填报申报表后将申报表拍照发送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邮箱进行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不得申报稳岗返还, 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清单的企业, 也不得申报困难企业返还。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王晖
通讯员:熊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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