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3月10日,记者从襄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县外市内”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返程手续,目前已下发《关于印发县外市内人员返程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县外市内”人员返程流程作了明确规定。
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滞留人员服务保障组工作人员姜敬介绍,“县外市内”人员指的是襄阳市内各县(市、区)区之间滞留的人员。需要返程的滞留人员可向滞留地的村(社区)提交返程申请。村(社区)受理申请后,需要出具滞留时间证明、滞留期间健康证明,标明返程目的地详细地址和返程交通工具情况,然后再由乡镇(街道)审核批准(网上办理)。流程走完后,申请者方可持证明返程。
据介绍,村(社区)在开具健康证明前,必须确认申请者不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也未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申请者提交的返程目的地详细地址必须具体到村(社区)。
姜敬说,鉴于《通知》要求所有返程车辆一律不得走高速公路,加上大部分公共交通没有恢复正常运行,因此返程人员可以经普通公路自驾车至目的地或被送至目的地。
自驾车必须在证明上标明车牌号。无论是单独送行还是集中送行,都需要在证明上标明送行人员的姓名、健康状况、送行车辆牌号、送行车辆往返有效时间。
姜敬提醒,各村(社区)、乡镇(街道)应尽快核实申请人情况、办理相关手续,沿途各交通卡点在检测体温,查验乡镇(街道)的证明后,应当登记放行(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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