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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便利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19:17 来源: 湖北日报客户端

湖北日报讯(记者黄中朝、通讯员梁军)“现在领款真方便,不用来回折腾跑,又省时间又省钱。”4月3日,远在广东的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收到2万元执行款后,向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发来微信表示感谢。

赵某某能这么快领到钱,得益于枣阳市人民法院最新开通的“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据了解,“一案一账号”,就是通过银行和法院之间的合作,改变只能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开立账号的做法,为每个执行案件开立专用账号。每起案件在立案的同时即可生成一个银行子账户,案款的进出都在子账户完成,法官登陆“案款系统”,即可查询所承办案件的案款动态,案款到账、审批、发放情况,执行办案法官一目了然,实现案款系统与银行系统的有效衔接,既方便了办案法官和财务人员,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系统的投入使用,彻底弥补了原有执行款帐户功能不全、款项与案件不能一一对应的弊端,大大缩短了案款支付周期,减少案款滞留时间,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效果。”枣阳法院副院长陈文利说。目前,“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已在枣阳市人民法院全面运用。

【责任编辑:宋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