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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获补贴 标准为1000元/人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19:16 来源: 湖北日报客户端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熊焰 全媒体记者胡梦思)昨从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为帮助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尽快走出困境,鼓励企业吸纳这些人员就业,襄阳出台了企业吸纳失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企业招聘一人,可按照规定补贴1000元。

失业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员工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新创业失败人员。

市劳动就业局管理局副局长姜敬表示,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或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吸纳补贴奖励。这项补贴是对企业的补贴,吸纳失业、就业困难人员上岗的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只要符合吸纳要求均可获得补贴。

另外,鼓励已经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和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吸纳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宋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