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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 可100%返还失业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1日19:43 来源: 湖北日报客户端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胡梦思 通讯员熊焰)今日从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为减轻企业用工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襄阳市人社部门再次出台政策,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可100%返还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金雪竹介绍,根据规定,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力度后,可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予以返还;对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则按70%予以返还。

过去对参保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现在对这类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也提高了,可以直接按100%予以返还。

由于减员率条件的放宽以及对500人以下企业不考核减员率,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数量比去年大幅增加。目前襄阳符合条件可享受这项政策的参保企业有4698家。

据了解,疫情期间,劳动就业部门已经为首批符合条件的500人以下企业,按老政策规定的50%的比例返还了2660万元失业保险费。新政策出台后,还将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此外,对有些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还可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按不超过6个月的本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不得申报稳岗返还。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清单的企业,也不得申报困难企业返还。

【责任编辑:宋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