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在襄州区刑侦大队中队长张耀明的办公室里,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正在向张警官交待案件的细节,这也牵扯出了一桩24年前的杀人案。
1996年2月21日,襄北农场一看地工人向公安局报案声称自己在麦田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对现场和受害人家里的勘察,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张耀明告诉记者:“我们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尸体进行了检验,然后对她的家进行了一些检查,在她的家里发现了一张车票。车票上写了一段话说的大致内容是死者在铁路上的南岗站,这样来就认定死者的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马某因为害怕连夜出逃,但是由于那个年代通信不便,加之马某四处流窜,公安机关很难锁定他的位置,所以一直无法将他抓获。
张耀明介绍,逃跑以后他不敢用真实姓名,以化名李强的身份,专门在一些不用登记身份信息的地方,比如砖瓦厂、建筑工地,东躲西藏,打工度日。
这样东躲西藏的日子让马某整日担惊受怕,由于没有身份证、手机,银行卡也不能办理,加之文化程度低,性格内向,无法融入他人,马某可谓是度日如年。
在今年开展的“一核四融五进”活动中,襄州区公安局通过对辖区的逃犯进行梳理,发现黄集镇辖区的嫌疑人因为96年的故意杀人案在逃,及时对他的亲属进行了走访。然后给他的亲属宣传政策,敦促逃犯回来自首,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据嫌疑人交代,我们的这个宣传对他们家属起了作用,家属把我们《致逃犯的一封信》转发给了他。他因为疫情期间也找不到工作,感觉投案自首能够宽大处理,这样他就主动回来联系我们投案自首。”张耀明说。
经过初步审讯,马某对自己犯罪的部分事实进行了初步交代。
张耀明介绍:“犯罪嫌疑人和他的老婆之前常年在外面打工。他老婆生小孩以后在家里照顾小孩,他在外面打工,听老家人的风言风语说他老婆有外遇,他回来后就和他老婆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他用他原来上班的杀猪刀把他老婆戳了一刀。”

当天上午,马某带领民警和办案人员来到黄集镇耿坡村,对当年的事发现场和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指认。
目前,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刘春梅 / 通讯员: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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