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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安全有效 违者将领罚单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04 来源: 襄阳日报

4月27日,在樊城解放路和炮铺街路口,有电动车闯红灯并逆行。 全媒体记者 乔森垚 摄

4月27日,在樊城区松鹤路,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全媒体记者 李旭晖 摄

4月27日,在樊城区长虹路和松鹤路路口,一辆电动车闯红灯。 全媒体记者 李旭晖 摄

4月28日,在襄城檀溪路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门前,一辆电动车闯红灯通过斑马线。全媒体记者 孙修廷 摄

4月27日,在樊城区长虹路和松鹤路路口,一名外卖小哥违反交通规则逆行,横穿马路。全媒体记者 李旭晖 摄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王猛 王珍姬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自襄阳市创文工作启动以来,经过交管部门长期严管,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已大为改观。但同样是交通参与者的非机动车,其交通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近日,记者就此在市区街头进行了探访。

4月28日8时许,记者在樊城区人民路与汉江路路口看到,绝大多数非机动车正停在渠化岛处等待绿灯通行。当绿灯亮起时,非机动车按照“二次过街”通行,沿逆时针方向驶向对面的渠化岛。由于大家行驶方向一致,非机动车车流看上去就像一个逆时针流动的漩涡状水流,快速而有序。

然而就在此时,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在斑马线上逆行,险些与正常行驶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见此情形,正在路口执勤的长虹路警务平台民警陈黎将该男子拦下。

民警问:“您好,您现在逆行了知道吗?”该男子说:“不好意思,我看靠左过马路最近,所以就走这边了。”最终,该男子被警方开出20元的罚单。

陈黎告诉记者,自从推行“二次过街”后,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大有改观。对于少数逆行的非机动车,警方会按规定开出罚单,并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一段时间整治,这种行为已有所减少。

在襄城区胜利街沿线,记者也发现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在斑马线上逆行的现象。

27日18时许,胜利街迎来了晚高峰。一位市民为了节省时间,驾驶非机动车从机动车道内逆行一段距离后,穿越马路驶往对面路段。这样行驶虽然快,但危险性不小。

的士司机赵明向记者抱怨:“有些电动车的行驶速度很快,而且喜欢突然变道。如果我们机动车躲闪不及,就会发生事故。”

针对非机动车过斑马线容易逆行、走机动车道的现象,市交警支队在2019年12月初推行了“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几个月来,这一方法大大改善了非机动车的出行秩序。

鼓楼警务平台大队长郭强告诉记者,“二次过街”是右侧通行规则在红绿灯路口的延伸。当非机动车都用此方法顺右向过街后,逆行将得以杜绝。

电动车驾驶员大多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在出行时往往图快、图便利。未推行“二次过街”时,部分非机动车主在经过斑马线之后直接逆向行驶,很容易发生事故。而推行“二次过街”后,非机动车在出路口时自然顺右行驶,不会发生逆行。

此外,“二次过街”也可以有效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

28日早上,记者在人民路与汉江路路口看到,由于在渠化岛等候通行的非机动车都往右侧路口通行,岛内车辆停放有序、紧凑。

现场,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吕保南告诉记者:“当非机动车都同向通行时,可以明显增加渠化岛的停车数量,提高通行速度。每一个绿灯时通过的非机动车数量,会大大高于以往。这样一来,通行效率就提高了。”

与此同时,过路口时因剐蹭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财物损失和纠纷口角的问题也大大减少。

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非机动车主,行经路口应服从民警指挥、顺向通行,对于拒不遵从“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管理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先观察好车辆状况,不要抢行或逆行。

【责任编辑:宋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