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勾某某非法采砂案件中涉及到的土地性质问题进行讨论磋商,目的是推动这个案件尽快解决。”日前,南漳县检察院组织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议,承办检察官阐明了会议目的。
据了解,3月底,南漳县九集镇村民勾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在清凉河河滩使用挖掘机采挖,虽未对外出售砂石获利,但破坏了本地生态环境。接到群众反映后,南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立即前往勾某某非法采砂点,当场核实,使用技术手段固定证据,并及时将勾某某非法采砂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南漳县打击非法采砂等行为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在调查过程中,南漳县水利局和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检察机关提出对勾某某挖砂地点土地性质的异议。
为厘清执法争议,检察机关邀请水利部门、国土部门共同座谈,充分发表意见、提供文件证明。经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比对,检察机关认定,应当属于水利部门管辖。该意见得到了水利部门认可,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勾某某进行处理。
目前,勾某某已积极消除影响,恢复采砂点原状。在解决案件的过程中,南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时移交违法线索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快速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解决行政机关执法争议,用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格局作出有益尝试。
(李会龙 尹周航 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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