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襄阳市失业保险金提标,襄阳市根据区域不同共分三档,提高金额在62元-75元之间。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兼发放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数据显示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北省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575元/月、1350元/月、1242元/ 月、1125元/月。
具体到襄阳市,共涉及到三档。其中襄城区、樊城区由1275元/月提高到1305元/月,提高了75元;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从1173元/月提高到1242元/月,提高了69元;宜城、南漳、谷城从1063元/月提高到1125元/月,提高了62元。保康由于是贫困县,已于2019年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90%。
据介绍,下一步襄阳市将认真做好政策的衔接及提标后的核定认定、待遇发放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按新标准足额发放到位。
来源:通讯员熊焰 全媒体记者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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