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道斌 全媒体记者张丽)5月20日,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对29所市直学校2020年春季享受国家生活补助、免学费、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共计17895人。
其中,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批,拟定103位同学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制生国家资助;157位同学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国家资助;754位同学享受襄阳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资助;1242位同学享受襄阳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13715位同学享受襄阳市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资助;1924位同学享受襄阳市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特教生每生每年125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制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的50%。
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1500、2000、3000元三档。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为: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