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记者祝兆林
今年1至5月,襄阳生态环境部门共对54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件,罚款金额312.8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件;实施限产、停产3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起。
6月3日,襄阳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5个月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
1.襄州根林三优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自行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合作社处罚款3万元。
2.湖北广富林生物制剂有限公司“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在雨天环境下与雨水混合,经厂区内处理后由收集井向外环境排放,经检测,外排废水CODcr浓度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3万元。
3.枣阳市牲冠家庭农场实际存栏生猪1600头的生猪养殖项目,养殖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利用长约600米的地上临时排污管道,直接向家庭农场东南方向的东方红大堰(已改田)排放。经检测,外排废水CODcr、氨氮、总磷浓度均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款15万元。
4.湖北雨润肉类食品公司总磷、总氮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未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显示,去年12月份氨氮在线监控数据日均值多次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处以罚款11万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罚款9万元整,合计罚款20万元。
5.湖北康瑞特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堆放的物料未覆盖、场地未硬化,积尘较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款2万元。
6.老河口市舜鸿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个镜片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2万元。
7.襄阳俊航建材有限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款5.7万元。
8.大楚神驰车轮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冲压、焊接、装配、涂装等工序均处于生产状态。涂装工序产生的酸洗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经对该公司外排口废水现场取样监测,PH、CODcr、氨氮、总磷均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款23万元。
9.韩丰青水泥稳定拌合站从事水泥稳定拌合料生产,2019年5月开始建设,同年9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且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影响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2.2万元。
10.华新混凝土襄阳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商砼搅拌站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5万元。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