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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推出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07 来源: 襄阳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嫚)6月8日,记者从市城管委办公室了解到,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经济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我市制定了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并在6个城区划定21个夜间可经营区域和路段。

21个夜间可经营区域和路段分别为:襄城区育才路檀溪花鸟市场、轴承二路南段(檀溪路—环城南路)、龙虎路与虎头山北路片区、汉唐大道(怡和苑小区—苏家园还建房小区路段),樊城区明晶巷(大庆路—长征路)、振华南路大世界菜市场对面小商品惠民服务点、樊西新区卉丰源市场、沿江大道北侧片区(陈老巷—一桥桥北东路段、米公南路段、汉江南路路口—振华路路口段),高新区火炬路许岗路交会片区、振兴路中新路片区、江山南路(长虹北路—汉江北路)、孙庄路(东风汽车大道—环湖北路),襄州区金富士路(财源路口—六零五路口)、荣华路(铁路涵洞—钻石大道)、车城南路(铁路涵洞—钻石大道)、汉津路(航空路—林荫路)、汪河路(天润片区)、云湾路(光彩市场片区),鱼梁洲明珠路绿洲大道片区,东津新区世纪城商业广场、世纪城劲松路(长吉路—白河路)。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严格落实定区域、定时段、定类型、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等“六定”管理要求。不得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区域之外开展占道经营活动;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制作、露天烧烤等加工作业;不得噪音扰民和污染环境;不得占压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影响车辆通行。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临时开放的区域和路段要加强规范管理;城市管理、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住建、生态环境、水利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市直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城管执法部门要将依法管理和热情服务相结合,柔性管理、包容执法;各经营主体要落实好“门前三保”责任,自觉服从管理,规范经营。

【责任编辑:宋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