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闫颖 王猛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为了积极服务文化旅游消费,此次市交警支队把包容性执法的对象确定为:主要针对景区等周边道路违停、临时号牌管理、外地小型汽车临时来襄三类情形。17日,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康文杰就此作出了解释。
具体规定是:因消费在景区、酒店、宾馆等周边道路未按规定停车,不影响道路、车辆通行且民警通知后立即驶离的,予以口头警告;机动车行驶未按规定放置临时号牌以及新购置的机动车在3日内未及时申领临时牌照的,予以口头警告;外地小型汽车临时来襄,确因不熟悉路线造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轻微违法行为,且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予以口头警告。
在具体执法中,交警部门如何界定“外地小型汽车临时来襄,确因不熟悉路线”造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轻微违法行为呢?
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康文杰告诉记者,首先要确定的是违法小型汽车不属襄阳籍的,牌照不是“鄂F”开头的;其次,民警会在现场调查确认其是否临时来襄,比如民警根据驾乘人员陈述、携带物品、住宿及高速收费凭证等,能现场确定的就现场确定;第三,民警不能现场确认的,可联系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过交通监控系统确定车辆行驶轨迹,结合当事人陈述,甄别判断是否临时到襄阳市。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包容性执法主要针对民警现场发现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发现的,依法予以处罚。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交警支队进行反映,交警会认真核实,及时给予答复。如果符合“襄阳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稳定增长九条措施”中不予处罚情形的,交警也会立即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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