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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十大交通违法行为“榜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10:58 来源: 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 近日, 市交警支队公布了2020年上半年十大交通违法行为“榜单”。

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襄阳市发生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逆行的排行有所上升,从去年的排行第9上升到排行第5。

据了解,2020年上半年,全市交通违法数量排名“前三甲”的是:不按规定停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这三种违法行为分别占总违法数的22.33%、11.98%和5.92%。

此次“榜单”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数量比例有所增加,排名上升。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非机动车逆行的处罚数量之所以增加,最主要原因是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民警对此类违法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强。在持续高压的整治态势下,此类违法行为也将会逐步改善。

详细“榜单”如下: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结果:警告或罚款100元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结果:罚款100记3分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结果:罚款100元记2分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罚结果:罚款20元

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结果:罚款100记3分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结果:警告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结果:罚款5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

针对以上“榜单”,交警部门也再次提醒市民:任何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都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事故往往起于侥幸之间。今后,襄阳交警将持续严查严管、多方宣传,以此来强化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让文明出行习惯成自然。

【责任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