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8月3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襄阳市中心医院北院区门诊大楼二楼,该医院的儿科就设在这个楼层。
该楼层有一间母婴室。一位年轻的妈妈正在里面给年幼的孩子喂奶。
“在母婴室里换尿片、喂奶、洗奶瓶,既方便又能保护隐私,没有心理负担。”这位妈妈说。
据该医院儿科门诊的一名护士介绍,这间母婴室建成后,方便了很多年轻的妈妈,“使用最多的是从一线城市回来的妈妈们,她们需要哺乳、换尿片时,首先考虑的便是母婴室。”
这与妈妈们在所在城市养成的习惯有关。据了解,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一线城市,母婴室已成为公共场所最常见的一种公共设施配备。
而如今,这种公共设施也渐渐成为襄阳市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标准配置。按照襄阳市建设规划,到今年年底,公共场所母婴室将实现全覆盖。
在机场、车站、商场、医疗机构、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单位或者场所,配备母婴室既是政策的要求又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还是群众的实际需求。
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城市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对人员密集的单位或场所要求配备母婴室成了强制性规定。
《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场、车站、商场、医疗机构、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单位或者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母婴室。
早在2016年,当时的国家卫计委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
在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上,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采取分类实施,并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
《意见》提出,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但不足1万人的公共场所,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其他公共场所,应当开辟独立哺乳间,同时推进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建设。
不仅如此,为方便妈妈们寻找,按照相关规定,建成的母婴设施要有统一的标识,有醒目的导向标志。
8月3日,记者先后探访了襄阳市区的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发现上述场所均设置了母婴室,且配置齐全,导向标志显著、醒目。有的母婴室还配备了特色桌椅、婴儿床、冰箱、饮水机、微波炉以及小型儿童游乐设施,非常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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