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通讯员 王峰 记者 胡梦思)昨从襄阳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联合人行襄阳中心支行等9部门公布实施《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第三方担保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创新优化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可在有效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的同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据了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往,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一次性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一般为工程造价的8‰(缴纳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当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来支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但是,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给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现金流带来了压力。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更加困难,现金相应也更加紧张。
《办法》实施后,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时,可以选择现金形式缴存,也可以合法选择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及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第三方担保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代替缴存。如此一来,在减少企业现金支出的同时,实现农民工欠薪垫付保障功能,达到“保支”与“惠企”双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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