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薛智洲 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高市民文明素养,米公派出所连日来开展了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
8月以来,米公派出所多次接到建设路菜越社区某小区居民反映,一居民长期将犬只散养在小区过道内,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反映问题的居民称:“这只狗没有拴绳,见到人就叫,散发出难闻的味道,还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居民反映的情况,米公派出所民警多次找到犬只主人进行劝导,告知其不能将犬只养在小区公共场地。但该犬只的主人始终不愿将犬只放在家中饲养。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8月18日上午,民警依据《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该犬只送往襄阳市流浪犬猫临时收容中心。
民警提醒,如果有市民将犬只私自养在小区公共区域,广大市民可向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报告或向110报警,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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