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张明富 王珊 全媒体记者毕学谦)10月12日,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枣阳市召开。副市长张丛玉要求,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切实做好襄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类型。近年来,我市各地围绕“种、养、加”产业发展和销售、服务等,探索出了规模托管服务、生产资料统购、线上线下营销、土地股份合作、三产融合发展、综合服务互助合作等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带动效应明显。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32350个,其中家庭农场6244个、市级以上示范农场522个。2019年全市农民合作社社平年经营收入38.5万元,社平可分配盈余6.3万元。
张丛玉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强化市场导向,加大招商力度,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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