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倩 通讯员 李艳)11月1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市正式启动2020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简称小微企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小微企业示范基地。
小微企业示范基地应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申报小微企业示范基地需同时满足五大基本条件,包括基地建设及运营符合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1年以上;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20家以上,从业人员200人以上;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等。
同时,申报小微企业示范基地需同时满足三大运营条件,包括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等。
此外,申报小微企业示范基地需同时具备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等不少于四种的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申报小微企业示范基地还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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