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徐勇 通讯员 焦向东 刘敏)孤残儿童是最弱势、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
在集中抚养之外,目前襄阳市民政部门也在积极探索院内家庭寄养方式,让这些孩子充分感受到家庭温暖。
11月2日,记者来到市儿童福利院,探访这一新模式。记者在市儿童福利院看到,院内有两栋刚刚投入使用的大楼,工作人员介绍这里就是寄养家庭生活的地方。每一户都是三室两厅的标准住房,屋里宽敞明亮,电视、沙发、冰箱、厨具、空调,一应俱全,其中一间卧室被专门设置成儿童活动区,地上有软垫,旁边是连体书桌,墙上有亲子合照,桌上有玩偶摆件,生活味儿十足。
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周爱民告诉记者,所谓院内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民政部门将所监护的儿童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爱心父母,并在儿童福利院寄养楼内养育的“类家庭”照料模式。民政部门专门在市儿童福利院内建了两栋寄养楼,可以容纳20余户家庭进驻,并免费向“爱心父母”以及孤残儿童提供食宿。
当日上午,住在一楼的“爱心妈妈”方琼声、刘邦清趁着孩子上学的时间,在家交流如何辅导孩子学习。方琼声告诉记者,她们是孩子的主照料人,每天早上都会去食堂帮孩子打饭,顺便领取新鲜的蔬菜和肉类,孩子上学后,她们就在家里做家务。中午,孩子回到家里后,她们就带着孩子一起准备午餐。晚上,工作了一天的“孩子爸爸”也会回到家里,一家人可以出去遛弯儿、逛超市,非常惬意。当天中午,记者采访时看到,孩子们一回到家,就和“妈妈”抱在一起,笑得格外开心。
记者了解到,虽然该模式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但因为需要长时间占用“爱心妈妈”的时间,因此民政部门每月为“爱心妈妈”提供2200元的基本津贴以及200元的绩效津贴,并且不定期对他们开展培训。
周爱民说,爱心家庭需要与市儿童福利院签署协议,履行照料义务,如果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市儿童福利院有权解除协议。如果爱心家庭因家庭变故等因素主动需要解除寄养关系的,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市儿童福利院提出。考虑到普通家庭的照料能力有限,寄养儿童一般是具有较好自理能力的孩子,重度失能、需要专业照料的儿童不在寄养范围内。
那么,哪些市民符合入驻条件呢?
周爱民告诉记者,“爱心父母”要求年龄在40岁到60岁之间,身体健康,夫妻和睦,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和经验,无酗酒、家暴、赌博等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夫妻处于空巢状态,且全体家人同意他们参加这项服务。
此前,市儿童福利院已面向襄阳市一些公益组织发出招募第一批家庭的公告,很多爱心市民踊跃报名。经过认真筛选,最终5对夫妇入围,目前4对已经到位。“我是从儿子口中知道这个消息的,他非常鼓励我来。”方琼声告诉记者,她今年52岁,儿子刘俊岩在云南昆明念完大学后供职于当地一家小学,她和丈夫有精力和能力照顾寄养的孩子。
刘邦清则说:“这些孩子非常可爱,我们一定会好好培养他们,让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据悉,未来几年,该院计划以每年5户的速度递增,直至两栋寄养楼满员。目前,该院有140余名孤残儿童,约四分之一为轻度残疾儿童,以每对夫妇照料2名孤残儿童计算,20余户家庭即可照料40余名儿童,基本满足该院的寄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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