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母润鑫 王佳冰 张廉)为充分落实《襄城区关于建立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实施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日前,襄城区检察院召集区委政法委、区法院以及区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具体实施措施。
据悉,《实施方案》围绕贯彻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综合、全面保护等原则,明确了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在职人员、拟录用人员和其他人员是否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处置、报送,确保核查不漏一人、处置不放过一人、报送不错一人。
会议明确了《实施方案》适用范围涵盖整个襄城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这些行业在招录人员时应要求招录人员提供入职承诺书,对其是否存在性侵的违法犯罪前科进行如实报告。同时,用人单位负有审核和筛查的责任义务。会上,13家单位就《实施方案》的衔接与落实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了文件适时会签,建立监督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机制等相关共识,为《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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