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程虹 张靖恺 全媒体记者 张廉)因急需用钱交房租,他竟走上邪路,还拉上朋友,最终害人害己。日前,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魏某、刘某提起公诉。
2020年7月初,魏某通过QQ好友推荐添加了一个昵称为“代收服务”的好友。
随后,“代收服务”便开始向魏某推送赚钱的门道,要求魏某帮忙周转几笔钱,但不可使用本人的银行卡,同时十分明确地告知魏某,由于转账可能涉及额度较大,银行卡将有被冻结的风险。
魏某隐隐觉得有问题,但面对该“兼职”丰厚的酬劳,急需用钱交房租的他便抱着侥幸心理联系了好友刘某,向其推荐了这个快速赚钱的门道。
两人商量后一拍即合,刘某立马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魏某,并让其交给“代收服务”。几次转账后,金额就达到7万元。“代收服务”要求刘某注销此卡并另外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再次转账1万元。该非法交易很快被银行察觉,刘某被警方抓获,魏某随即自首。两人在转账中分别获利1000余元。
检察官表示,魏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是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银行卡帮助他人收钱转账,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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