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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出台《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19 来源: 襄阳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关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然而,长期以来全市小区业主委员会覆盖率低,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纠纷时有发生,广大群众颇有怨言。

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局近日出台了《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物业管理职责清单,物业监管将实现全覆盖。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三个全覆盖”: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业主委员会全覆盖、物业监管全覆盖。

物业监管全覆盖就是要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服务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清单,彻底放权赋能于基层。

市住建部门职责: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考核区住建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监管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及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实行自律管理;实施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区住建部门职责:指导街道(乡镇)对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依法开展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区域划分、业主委员会等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指导业主大会做好续筹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测评。

街道(乡镇)职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管,处理物业投诉;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业主成立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办理相关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重要事项;参与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测评;负责租赁住房管理等工作。

社区居委会职责: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考评;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做好日常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测评。

为切实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力度,重点听取街道(乡镇)、社区和住户的意见,确保街道(乡镇)、社区在考评中的权重不低于20%。同时,建立行业“红黑榜”制度,对物业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通过行业信用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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