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12月15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黄欢)擅自建设仓库被城管局罚款,然而却置若罔闻迟迟不缴剩余罚款。近日,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主动监督,督促将一起“休眠”三年的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2017年,华利公司(化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谷城县城关镇某某社区土地兴建粮食仓储房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四千多平方米)。2017年6月,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华利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十日内予以改正,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十二万余元。逾期后,经催告华利公司仍未履行行政处罚,谷城县城市管理局依法向谷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后县法院对该案以执结的方式结案。
此前,该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截至2020年5月,华利公司未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缴纳剩余罚款,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未依法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剩余90000元的罚款一直未入国库,该案件执行处于“休眠状态”。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依职权开展监督:一方面,针对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怠于执行、违法结案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恢复对该案的执行,依法调查华利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并及时执行到位;另一方面,针对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被动,怠于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
县法院恢复执行后,华利公司仍有抵触情绪,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迟迟未缴纳剩余的9万元罚金。为促进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由谷城县检察院牵头的执行问题座谈交流会在县法院召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华利公司参加。通过座谈,该院一方面指出行政处罚具有法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华利公司不依法履行罚款义务,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甚至影响企业今后的信用状况,另一方面建议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给华利公司宽限三个月,缓解该公司的资金压力。华利公司认识到自己违反执行和解协议在前,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当即表示愿一次性缴纳9万元罚款。
目前,该罚款已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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