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紫贞派出所依法将盗窃嫌疑人郑某某、李某某刑事拘留。
1月15日,周某向紫贞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偷。民警赶到现场,周某陈词,自己与朋友郑某某、李某某等一行人在新伊莎酒吧玩,期间将苹果11promax手机放在吧台卡座上,没多久就发现手机不见了。现场,郑某某、李某某等人均表示没有看见。
17日,周某向警方提供手机定位信息,显示手机在樊城丹江路一带。民警调取附近监控,意外发现了郑某某与李某某的身影。18日,民警根据走访调查、视频追踪,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李某某抓获。
经审讯,两人供述,15日晚,郑某某见周某把手机放在吧台卡座上,因急需还花呗欠款,便教唆李某某帮忙偷手机。
趁周某去舞池蹦迪时,郑某某将手机偷走并交给李某某,李某某将手机带至新伊莎门口土堆处用石头掩盖,随后返回卡座继续喝酒。聚会结束后,李某某将手机带回家中,第二天中午,郑某某与李某某会和,欲将手机卖掉,不料开机后手机定位功能开启并发出报警声,两人迅速离开。
18日早上,郑某某再次来到长虹路一手机回收店,将手机卖出,获利2200元,用于还花呗欠款。
目前,被盗手机已被追回,郑某某、李某某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文/图:通讯员洪贞 肖静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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