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走亲访友,难免要喝上几杯,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春节也不例外。而有人认为交警放假,不会查酒驾,喝点酒开车没事,但事实是交警不放假。
2月16日晚,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襄沙大道中心客运站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20时19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由南向北驶过来的面包车在临近检查点时,车速时快时慢,最后竟突然刹车。
执勤交警当即上前检查,面包车司机见警察向他走来,立即将车子熄火,下车后向北方狂奔而去,执勤民警追了近150米才将其抓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该司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男子姓高,57岁,宜城市王集镇人,当天,居住在城区的儿子请他来家里聚餐,高某一高兴就喝了些白酒,以为春节没人查酒驾,晚饭后驾车回王集,途径车站路段时,看见交警正在查酒驾,因为害怕,就选择了弃车逃离,最终还是被交警抓获。
目前,高某因酒驾被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通讯员 陈洪清 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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