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市民向襄城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称襄城区一超市存在销售商品没明码标价的情况,要求监管部门查处。
当时正值严格的疫情防控期,物价平稳牵动着市民的心。接举报后,属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该超市售卖蔬菜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0年2月23日,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2月21日,该超市所售花菜、西兰花、山药、蒜苗、洋葱、大蒜、姜、藕等12个品种,未在菜品展示处标示销售单价,现场也无集中的菜品价格公示。该超市销售的其他商品均明码标价。
襄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整改,于23日制作了销售价签,改正了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襄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举报市民并未实际购买,因此不涉及行政调解问题。(全媒体记者张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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