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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罚款”促“门前三保”责任履行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09:20 来源: 襄阳日报

“师傅,麻烦把电动车停在线里面,谢谢啊!”3月9日,襄州区张湾街道八一路一生鲜超市门口,超市老板忙着招呼来往顾客的同时,还不忘提醒顾客规范停放“三车”。

“门前三保”督导员巡查发现,该门店货物整齐地堆放在店内,门口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然而,一个月前,该门店却因出店经营、“三车”乱停等问题被处罚。

据悉,近年来,为引导、督促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三保”责任,该区建立责任制检查考评机制,加强对辖区内责任人的履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达标的责任人,进行警示,逾期未整改的,处以罚款。

1月19日,“门前三保”督导员在巡查中发现该超市出店经营、“三车”乱停放、门前乱堆乱放问题突出,责令其改正。

1月20日至22日,督导员复查过程中发现该生鲜超市并未整改。1月25日,督导员对该超市给予黄色警示牌,并下达《“门前三保”督导通知书》,责令其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然而,接下来几天的复查结果并不理想。1月29日,该超市逾期未整改,张湾街道办事处遂向区城管局提交“门前三保”案件移交申请。

接到申请的当天,区城管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并现场取证。经查,王某违反了《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2月3日,区城管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要求听证。 2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违法事实面前,该生鲜超市经营户王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于2月9日主动缴纳罚款,并承诺立行整改,认真履行“门前三保”责任。

记者从襄州区城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区已经处理6起“门前三保”逾期未整改的罚款,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通讯员曾祥玉 吴佩佩 姜好好 全媒体记者王世翠


【责任编辑:襄阳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