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苏翠)昨日,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实行新的城区供水价格,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由1.26元/立方米上涨为1.45元/立方米。
城区供水价格调整主要是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区域性用水等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分类按《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此外,将现行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三级级差由1:1.5:2调整为1:1.5:3。水量基数暂不调整,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25至33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33立方米以上。在城区供水价格方面,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第一阶梯1.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17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4.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0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6.00元/立方米。
对低保用户的优惠政策不变,即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明的低保家庭,用水价格继续执行0.80元/立方米。区域性用水实行供水趸售价格,由供用双方在《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上述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代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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