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刘璨)翻墙入室,盗窃附近村中村民财物,不论是家禽还是几十元钱,都不放过。4月6日,从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了解到,该所通过视频追踪、蹲点守候,运用“一标三实”手段,在不到12小时的时间内成功侦破入室盗窃案件,成功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刑事拘留。
4月5日16时许,家住枣阳市鹿头镇鹿头居委会的陈大爷报警,家中的八十元钱不翼而飞。接到报警后,民警马政、张浩然迅速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和现勘工作,并调取居委会主要路口监控进行查看。正当民警准备到居委会办公室调取监控时,旁边的群众自言自语道:“上月底,我们家的鹅也被偷了3只。”民警顿时一惊,急忙追问:“老乡,你们的鸡被偷了,报警了吗?”。“也没啥痕迹,也没有线索,想着也不值钱就没报警”。案值不大但影响恶劣,在巨大的压力面前,鹿头派出所民警马政、张浩然忙而不乱,心思缜密,工作有条不紊,逐一到被盗群众的家中进行现场勘验,查找破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居委会的路口监控发现了嫌疑人王某的踪迹。
随即,鹿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王某的居住地进行蹲点守候,等待抓捕时机。6日早上6时,正准备出门买菜的王某刚出家门,就被附近蹲守民警抓获。随后,在民警的审讯下,王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两月,王某在鹿头镇盗窃现金、家禽等财物,共作案4起。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