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襄阳经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获悉,该局顺利开出水土保持补偿费完税证明、排污权出让收入完税证明各一张,标志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征收工作,在东津新区顺利落地。
按照《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接到通知后,该局与区财政金融局、区农业农村办等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并对内开展了业务专业培训,明确了对接人员和征收流程,为属地征收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全媒体首席记者朱科 见习记者王晶 通讯员孟亚宁 李翼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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