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苏翠 通讯员黄洪)为发挥保险在电梯安全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襄阳市市场监管、银保、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卫健、文化和旅游、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力争今年上半年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60%以上,今年底基本形成电梯保险市场化运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方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种模式、试点先行”原则,全市范围内已注册登记并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电梯均可投保,含垂直电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等。投保主体为电梯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
电梯投保安全责任险后,保险机构根据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通常包括:负责投保电梯的所有乘梯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事故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电梯主要零部件更换、电梯大修改造等赔偿费用。
襄阳还将鼓励保险机构结合实际情况,推出满足市场实际需求的个性化的保障内容,形成系列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产品,供投保人进行选择。
据悉,电梯使用单位主体明确、有安全管理基础的场所将被选取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重点对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在用电梯推行“保险+维保服务”新模式,对公共聚集场所在用电梯积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形成经验后在全市全面推广。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