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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依法文明养犬成自觉 别让养狗变养“患”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09:44 来源: 襄阳日报

7月22日晚上,公安部门在北街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 摄

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这是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规定,遛狗不牵绳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为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我市早就出台了《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然而,在今年襄阳创文“十佳十差”周评榜单中,不文明养犬行为依然连续两期被评为“最差市民行为”。

如何让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我市整治犬患工作开展得如何?为此,记者对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进行了探访。

多措并举狠抓源头治理

去年6月27日,我市养犬登记系统正式上线,凡是符合城市饲养的犬只,犬主都可以先行对爱犬进行免疫接种,再申请登记,给爱犬一个合法的身份。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犬证,公安、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联合实施数据对接,依托市区具备宠物免疫资格的动物诊疗机构,在市区设立了29个犬类免疫登记服务点,实现犬只免疫、登记两证“一站式”服务。

截至目前,市公安部门已经依法办理发放13175份电子犬证,农业农村部门已经依法对17000余只犬进行免疫接种。

“养犬第一步,必须免疫接种和办证,缺一不可!”市农业农村局防控办主任姚建强告诉记者,这不仅是为了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更是从源头上防范、阻断人畜共患传染病尤其是狂犬病的有效举措。

在执行犬类免疫接种工作中,只有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的动物诊疗机构,才具有合法免疫接种资质。然而,随着养犬办证工作标准的提高,少数动物诊疗场所私自将接种权下发给宠物美容场所,导致接种信息录入缺失。

姚建强表示,对于行业乱象,农业农村部门下一步将加强整治,对于免疫接种信息录入不全、群众举报问题多的动物诊疗场所集中进行打击清理,确保动物尤其是犬类免疫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谭志青强调,没有接种免疫的犬只和没有办证的犬只,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对犬只强制免疫、收容,并对饲养人进行处罚。

不文明遛狗行为是整治重难点

7月以来,记者跟随民警前往诸葛亮广场、小北门广场等地开展狗患整治行动,现场发现和查处最多的就是遛狗不拴绳的违法行为。

犬只主人认错态度都良好,大部分表示知道该行为违法,但是意识不到不拴绳可能产生的恶劣后果。面对民警的查处,犬只主人的各种说辞归结起来大致有三类:“我的狗不咬人!”“我刚把绳子松开,马上就要绑住的!”“它不让拴!”《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相继实施以来,我市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针对依法、文明养犬做了大量宣传,公安机关开展了专项治理,但养犬市民遛狗不牵绳的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治,稍有松懈就出现反弹,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公共卫生以及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谭志青介绍,《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携犬出户不牵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犬只伤人等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实际执法查处过程中,一看到民警靠近,犬只的主人当即拴绳,民警离开,犬只的主人又松开绳子,民警常常由于难以取证无法处罚。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环卫科科长闵开学表示,不拴绳不仅有犬只伤人的安全隐患,还会出现犬只随地大小便后主人无法及时清理的尴尬局面。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执法督查大队检查督办科负责人刘坚对此也表示无奈。他说,遛狗不清理犬粪的行为,偶发性过大,难以调查取证,多数只能纠正后批评教育。

自《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城管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整治行动,针对携犬只外出未及时清除犬粪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共整治354起、教育宣传1172起,在具体执法巡查过程中,处罚措施很难执行到位。

公安和城管部门只能依靠高频率、高强度的街面巡查形成震慑,提醒遛狗市民保持拴绳的意识;环卫工人只能加强巡查和清扫次数,才能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和公共区域不被犬粪侵害,这些无疑增加了基层工作者的负担。

不讲情面整治犬患

只有养犬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推动我市营造和保持文明依法养犬的自觉氛围。在此之前,执法部门会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

治理犬患,任重道远。谭志青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整治犬患行动中,累计劝导、制止违规遛犬行为2674起,处罚777人,收容犬只450只。

7月份,公安部门牵头联合城市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在全市启动了新一轮犬患治理行动,围绕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商圈、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突出早晚遛犬时间段,开展高密度巡查,严查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尤其针对查处的遛狗不牵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收容犬只等处罚,并对该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进行永久记录,以此形成震慑。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李光军介绍,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已经选定了枣阳一家企业作为犬只集中无害化处理地点,对执法部门收集的病死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有效防控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

对于流浪狗和无人看管、不牵绳乱跑的犬只,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当场收容。市民若因一时看管不力导致爱犬被收容,可以凭电子犬证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再到市流浪犬猫收容中心办理领回手续。

市流浪犬猫收容中心负责人孙艳妮介绍,该中心只接收执法部门收容的犬只,目前中心共有585只犬。对于接收的犬只,收容中心都会详细登记信息,先对犬只隔离,再驱虫免疫、绝育后集中饲养。后期,收容中心会定期开放,对经过严格评估的、适合家养的犬猫贴出信息,供市民选择领养,并且会跟踪回访领养情况。

【责任编辑:白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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