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朱科 通讯员熊全权)“一纸承诺就能少跑路,税务工作人员太给力了。”8月9日,市民刘先生在襄阳经开区税务局办理住房契税减征业务时连连称赞。
刘先生说,由于不熟悉相关税务业务的办理流程和规定,他抵达襄阳经开区税务局后,发现自己没有携带户口簿和结婚证。正当他心急如焚时,税务工作人员及时前来讲解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刘先生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及虚假承诺风险后,签署了告知承诺书,避免了来回跑路,很快办好了业务。
自今年7月1日起,襄阳经开区税务局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通过自主选择、一纸承诺,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证明材料,并会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此举进一步推进了便民利企提质效,更大程度上优化了营商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告知承诺制并不适用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另外,其他纳税人如果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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