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陈鑫 曹滢)8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21年市区第三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动态复核签字工作已经开始,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可申请。
据介绍,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5日之前,到市民服务中心(地址: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号)二楼住房保障窗口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当季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每月5日之后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窗口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次季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按照规定,公租房租赁补贴是面向市区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符合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房产包括已签订备案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符合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正在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5日之前,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低保银行流水)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窗口签到,未在截止日期前签到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正在享受住房补贴政策。
市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负责人表示,签到原因有两种,一是看申请人是否健在,家庭成员有没有变化;二是动态核实申请家庭低保、低收入证。咨询电话:322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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